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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中规范中国资本市场
——曹凤岐教授《中国资本市场20年回顾与展望》讲座实录(三)
 
 
中国资本市场1990年建立后,我们一直在作市场制度建设和规范的工作。应该说在这个方面,我们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在国内最早提出证券市场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观点。那是在1995年夏天,在上海召开了一次“寻求证券市场大智慧研讨会”。在那次会上大家对股市看法不一,有人说股市搞早了,所以搞糟了,应该关掉。当然更多人认为中国证券市场应当在发展中规范,我当时在会上提交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我认为中国的股市是在计划经济的夹缝里产生的,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是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

(一)中国资本市场萌芽(1980——1990)

中国资本市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如果从证券市场的萌芽算起,已经有30年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1980年,国民经济非常困难,当时有一个说法,叫“中国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企业非常困难,职工十年没有涨工资,设备老化,市场短缺,而且出现了通货膨胀。当时银行贷款非常紧张,而且银行只能进行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财政出现赤字,无法对国有企业补充流动资金。企业资金周转非常困难,不仅流动资金困难,更没有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改造。这个时候出现了企业自己找钱融资发展企业的现象,不少企业发了一些“内部股票”,集资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这是80年代初最早出现的个人集资现象。由于当时没有证券市场,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进行股票的公开发行和交易,一般企业都规定每年按照储蓄存款利率支付报酬,到期可以还本付息。这并不是真正的股票,有人称之为“投资券”。但是无论如何中国的资本融资开始出现了。

在中国究竟要不要搞证券市场,当时有很大的争论。在1985年召开的有中美一些经济学家共同参加的中国宏观经济研讨会(后来被称为“巴山轮会议”,这次会议是在长江的“巴山”号游轮上召开的)上,很多学者都反对在中国建立证券市场。当时美国很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托宾讲了一段话,大体意思就是中国搞股份制是可以的,但中国搞证券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中国搞证券市场要20年以后,后来这段话被很多人引用。按照托宾给我们开的药方,我们应该在2005年建立证券市场。但改革的实践已经突破了理论的樊篱。80年代中期,已经有一些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工商银行上海静安营业部开始转让股票工作。中央领导高瞻远瞩,坚持发展资本市场。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的10月14日接见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范尔森的时候赠给他一张上海飞乐音响的股票,这是最早的一个比较具有示范意义的事例,我国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向世界发出信号,中国要发展股份制经济和证券市场。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在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双双挂牌。标志着中国终于建立了证券市场。

(二)中国资本市场在发展中规范阶段(1991——1998)

建立证券市场以后争论还很厉害,一直到1993年《证券法》讨论稿第一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时,有些委员根本不去讨论稿子,他们说我也不懂什么是《证券法》,我就问你是搞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你要搞社会主义我就双手赞成,你要搞资本主义我坚决不投票。有人甚至说你要不懂什么是证券市场,就去看一下矛盾先生的《子夜》里有具体的描述,证券市场可以使军队后退三十里,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上吊的、自杀的。所以当时讨论问题还是集中在是搞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问题上。

证券市场开始的时候问题比较多,因为在建立证券市场时,我们没有一部法律规范证券市场,甚至没有任何规则可循。在这种情况下开设了证券市场,出来一些问题不足为怪。后来我举了一个例子,我说我们开设证券市场像打一场篮球赛一样,球赛已经开始了,我们发现边界没有划,不知球出界没有,还没比赛有规则,不知道是不是犯规,然后裁判员不仅当裁判还自己还下场,很乱。当然是两个办法,一个是停掉比赛;另一个办法就是划边界,制定规则,然后裁判员出去,裁判员就是所谓政府,这样不就行了吗?我们采取了后一个办法,这就是在发展中规范。如果把证券市场关了,我们还规范什么。很有意义的是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说了非常关键的话,“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了,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错误。”中央在发展资本市场问题上的坚决态度,避免了中国资本市场被扼杀在襁褓之中。

证券市场开设初期的确出现了很多些影响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事件。出现了1992年的“8.10”风波,演绎了股市的疯狂。当时买股票需要先买认股表,许多人包括大人、小孩、老人几天几夜排队买认股表,认股表的价格最高的涨了一千多倍,巨大的套利空间滋生了腐败,导致了这场风波的发生。

1993年又发生了深圳宝安违规收购上海延中股票的事件,即所谓“”宝延事件。1993年的宝延事件,开辟了中国证券市场收购与兼并的先河,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例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达到成功控制一家上市公司的案例。

随后在1995年发生的“3.27”国债期货风波将资本市场的监管和制度缺位演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1995年5月国务院暂停了国债期货交易。万国证券公司由此被合并,管金生被关进监狱,成为是中国证券市场落马的第一人。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证券市场的规范和监督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了。

1992年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行证券市场监管职能,1998年合并为中国证监会。

1993年,证券市场当时最重要的一个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了,这部法律为《证券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1993年还出台了《公司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公司法。

从1992年7月人大常委会开始组织《证券法》的立法工作,历时六年半,五度审议、十余次易稿,于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得以颁布。《证券法》起草本身就经历了风风雨雨。《证券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新阶段。本人也参与这部法律的制定,是主要成员之一,当时厉老师是组长,可以说《证券法》出台,我们搞了六年办,里面好多事情是刻骨铭心,不容易,出台这么一部法律非常周折。《证券法》出台后,我也做了一个报告,《证券法——从起草到出台艰难的历程》,这篇报告已经上到我博客里了,你们可以去看。有一本书专门说风风雨雨证券法,其中有引了我的一节,专门写我,跟给人家领导同志拍了桌子,厉老师批评我失了教授的风度,失了学者的风度,我跟厉老师说为了起草一部好法,我宁愿失掉风度。

(三)中国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1999年——至现在)

《证券法》出台后。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在规范中发展阶段。

1、2000年底《财经》杂志发表了一篇《基金黑幕——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的文章,主要揭露基金运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对倒、虚假成交量、操作市场等等。这篇文章揭露的问题,引起各界包括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加之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证券欺诈和操纵失常行为日益猖獗,监管层在2001年开展了一系列的霹雳性的改革措施,查违规资金、虚假交易等等。在这个时候我们通过监察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一些混乱的事情。2001年的4月,亿安科技股票被查处,还有中科创业、郑百文、银广夏、东方电子、蓝田股份等,对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起了很好的作用。

2、国有股减持——资本市场不可承受之重

比较有影响的就是2001年6月开始的国有股减持工作,这个工作是以失败而告终。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份相当部分都是国有股,国有股基本都是非流通股。非流通股的存在,对中国的证券市场,包括上市公司本身,都带来了非常大的弊病,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但是2001年减持国有股的主要目的是减持国有股补充社保基金。2001年6月14日出台了一个文件,即《减持国有股补充社保基金管理办法》。拿股民的钱去补充社保基金,而且是以市场发行价进行减持,新股发行搭售10%的原有国有股。这个办法遭到了专家和股民的强烈反对。中国股市从公布国有股减持办法发布的第二天就进入了漫漫熊市。后来国有股减持工作停掉了。

3、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建设。2001年中国资本市场进入漫漫熊市以后,我们痛定思痛,做了很多的事情,很多专家、学者呼吁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从2001年一直到2006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制度建设工作。2004年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肯定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作用、意义。提出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概念,为后来的发展打下了一个基础。同时抓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加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发行制度改革市场化和从审批制到审核制的改革工作等等。而且进行了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证券法》也进行了修订。这些工作加强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

4、股权分置改革—一场很重要的制度性改革

中国上市公司相当部分为非流通股,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制度性问题。在股份制试点初期,股份制和证券市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争论还很激烈,国有资产上市流通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是否是私有化的争论也很激烈,为了保持国家控股权的,规定了国家股必须控股和暂不流通。由于初期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国家股一般是发起人股,对外首次发行股票,不高于总股本的30%,因此,中国相当多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占到70%,只有30%是流通股。到2005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仍占到65%左右,而且非流通股中绝大部分还是国家股。上市公司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造成股权分裂,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利。国有股一股独大造成公司很难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发起人股一般是用原资产评估出来的,价格很低,而对外发行股份都是溢价发行。发行溢价收益部分进入资本公积,按股权比例形成各股东权益。这样通过初次发行、配股和增发等形式,使非流通股无形中增值,实际是非流通股的增值是流通股的贡献,也可以说非流通股侵犯了流通股的权益。在这种背景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完全必要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非流通股给流通股补偿的方式,换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实现全流通。2006年到2007年中国股市与高涨,与股权分置改革分不开的。

5、2009年我们又进行了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等工作。

今后我们还有很多市场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要做:如形成投资者保护机制 ,改革与完善发行与交易制度,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健康的资本市场文化,善在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健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等。

经过20年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中国资本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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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凤歧

曹凤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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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1987年曾被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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