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曹凤岐:从无规到法治的历程
 (转发)
 
  文章来源: 2010年11月6日《华夏时报》
 
作者:王兆寰 
 
 
曹凤岐
   

曹凤岐,一位见证中国资本市场20年成长的资深学者,年过六旬的知名金融教授。提起20年前的资本市场建设时的点滴,他依旧记忆犹新。在百忙之中,他接受了《华夏时报》记者的采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的见证者,他向记者讲述了《证券法》成立的始末以及当初对建立资本市场的坚持。

力挺资本市场建立
    从最早的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自1970年毕业留校任教以来,在北京大学一干就是40年。

作为资深的经济学家,他始终认为,经济学是“经世济民”之学,其重要任务是研究如何发展经济,造福于人民。中国经济要发展,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经济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就要以直接融资为基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对于资本市场的建立分歧颇多。在曹凤岐看来,中国的股票市场建立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开了一个市场小缝的时候提出来的。

1985年,中美经济学家在武汉到重庆的名为“巴山”的轮船上召开中国宏观经济研讨会(后称“巴山轮”会议)。当时中美两国著名经济学家齐聚一堂。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托宾提出中国搞股份制可以,但中国搞证券市场要20年以后,即2005年。因此,后来的证券市场一出现问题便上纲上线,原因归咎为开设太早。

1995年,在上海召开证券市场研讨会,有参会者依旧认为不应该开设证券市场,原因依旧为出现的问题太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市场定位错误,股市设定成融资市场而不是投资市场,只要从市场上获得资金即可,而对保护投资者没有做更多的制度设计。

那时,时任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的曹凤岐则坚持要建立资本市场,发展证券市场,加大直接融资,推进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同时,他在《北京大学学报》上提出,要逐步使我国股票的发行及交易法律化和规范化。而“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这句20多年前说的话,现在看来依旧经典。

如今,曹凤岐回想起来,仍然语气坚定:证券市场必须要开,开了以后出问题再规范。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要走“先发展、后规范”之路。对此,曹凤岐将证券市场的建立,形象地比喻为一场篮球赛。“我们还不知道是否犯规,是不是打人了,什么都不知道,就不要进行比赛了。应该是已经赛起来了,而且这个比赛肯定今后会发展得非常好。”曹凤岐直言,“我们就要划边界,制定规则,哪些是犯规,哪些是好球,我们把这个做起来就可以了。”

风雨《证券法》
   

中国证券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以成立上交所、深交所为标志,1992年发展较快。由于市场是在无规则、无制度的情况下建立的,所以一开始就出了很多不规范的事情。1992年的“8·10”风波,更是演绎了股市的疯狂。

伴随着出现的一些问题,中国证券市场亟待需要一部法律进行规范。然而,《证券法》从起草到建立,历经坎坷。从1992年最早由中共七届人大提出起草,经过八届人大到1998年九届人大才出台。经历6年半的时间,到实施之日,整整7年。

作为《证券法》起草小组的主要成员,曹凤岐自始至终参加了起草工作。在他看来,整个起草过程,经历了风风雨雨、苦辣酸甜,正所谓“证券立法曲折路,风风雨雨梦终成”。

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提出要起草《证券法》,当时不叫《证券法》,而叫《证券交易法》。提出来以后,中央高层提出应该走群众路线,应该更多地听听专家的意见,于是就委托人大的专门委员会——财经委员会起草《证券法》,人大法工委修改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方能通过。

当时,曹凤岐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副主任,他回忆当时整个起草过程认为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顺利进行阶段、激烈争论阶段、调查研究阶段、重启出台阶段。其中,白热化争论的第二阶段可谓非常艰难。“我曾经拍过桌子,你信不信。”曹凤岐仍记忆犹新。

1994年5月,人大法工委和财经委提交的草案要求糅在一起。两个稿子差距很大,为此,要一条一条,一字一字地看。而为修改一个条目,任财经委专家的曹凤岐竟和一个法工委的负责同志争吵起来,年轻气盛的他情绪失控拍案而起。为此,被组长批评丢了教授的面子,有失教授风度。

“为起草一个好的《证券法》,我宁愿丢面子,宁愿失风度。”曹凤岐据理力争。而在讨论相关章节的时候,他坚持让券商等业内人士听取修改意见。“如果你们让他离开,我也离开。”最后达成妥协,那位证券公司的人不要说话。

1999年7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规范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实施。由此,证券市场法治化建设步入新阶段。同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式挂牌,标志着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形成。

在《证券法》实施后的几年中,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仅4年后的2005年,《证券法》的修订即被提上全国人大的议事日程。此时,曹凤岐被邀请作为《证券法》修改小组顾问。2005年10月27日,《证券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刚出台的《证券法》是限制法,而修改后的法律则成为规范法和促进法。”曹凤岐称,《证券法》确立了证券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地位,规范了证券市场秩序,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对话
投资者保护贵在制度建设
 

《华夏时报》:资本市场走过了20年,您认为这20年中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了哪些成就?

曹凤岐:首先,资本市场不是可有可无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甚至对中国的国际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资本市场改变了计划融资体系,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建立。过去,计划经济靠财政、靠银行;现在,很大一部分融资靠市场。发展资本市场对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而利用社会资金的存量发展经济,意味着融资体系和融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二,对企业改革以及发展新制度建设起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来看,上市公司不到2000家,但是,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都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它们上市以后,不仅是市值在世界范围内名列前茅,更重要的是企业制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即从单纯的国有企业变成了现在的公司制度。

第三,通过市场化培养了一批真正懂市场的企业家和与市场相适应的中介机构,包括投资银行、评估机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最后,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也培养了一批能够抵抗风险的投资者,形成了股市文化或者是资本市场文化。

《华夏时报》:资本市场在20年的发展中,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就。但以发展的眼光看,您认为资本市场还存在哪些问题?

曹凤岐:中国股市在制度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市场定位和保护投资者机制的问题。可以看到,上市公司上市动机不纯,不排除目的是为了圈钱。而拿了钱后该如何回报投资者的问题没有考虑。所以上市公司不分红,或者是少分红,其分红按照利息收益计算尚不如银行存款。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那么就去市场上炒作股票。因为制度性的问题,二级市场成为了投机市场。我国的股票是稀缺资源。一级市场是无风险市场,前些年上市首日溢价率平均100%,且无涨跌停板制度,巨额资金在一级市场中签,首日便在二级市场抛出。普通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小,一级市场的中签率低,他们在上市首日买进后则成为了接盘者,次日股票下跌,被套牢。

此外,从管理层与制度角度讲,并没有设计出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制。投资者在内部和外部都无法获得收益,总体亏损。又因为股票在我国为稀缺资源,加上老百姓赌博与想赚钱的心理,他们仍旧会投资股票,陷入恶性循环。

《华夏时报》:创业板成立一年之际,有人对此争议颇多,您如何看待创业板的定位和未来的发展?

曹凤岐:去年推出的创业板,还称不上真正的创业板,有人说它是创富板、迷你中小板,就是说在制度上还没有创新,还需继续完善。其中一个需要完善的方面是定位。创业板必须区别于中小企业板。所谓的创业板就是对创业企业、制度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阶段缺乏资金时给予支持。创业板市场本身是机构的市场,不过从现在看,一开始创业板已成为散户的市场。

现在创业板市场仍是严格审核,却放开了发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创业板企业在发行时出现了严重的三高问题:高市盈率、高发行价、超额募集。虽然创业板的问题还比较多,但属于“成长的烦恼”,创业板的规模还需要继续扩大,从制度上进行规范。

《华夏时报》:未来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您有一些什么建议?

曹凤岐:我们要继续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国外市场一般从债券市场发展到权益市场,我国是一开始就是权益市场,债券市场不发展。我国所谓的资本市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就是指股票市场,可以说在结构上一开始便出现了扭曲,完全集中在了股票市场,且是主板。要发展债券市场,发展衍生品市场,且要逐步地完善。

话题:



0

推荐

曹凤歧

曹凤歧

287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1987年曾被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文章